信 托 计 划
润枫国际公寓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 托 期 限
2年
预期年收益率
6.5%
发 行 规 模
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加入资金要求
最低认购金额50万元,超过部分以1万元的整数倍递增。按照“金额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认购金额50万元以上安排登记,100万元以上优先签约。
信托收益分配
信托期满一年分配信托收益;信托期届满两年,分配信托收益并返还信托本金。
资 金 运 用
信托资金以股权方式投资于项目公司——北京润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公司增资扩股完成后,北京国投将享有项目公司66.67%(以2亿元计算)的股权,成为控股股东。
信托利益实现
信托收益来源于北京国投作为项目公司股东的股权分红。信托计划期限届满前,项目公司现股东将溢价受让北京国投所持有项目公司的66.67%的股权,以实现信托利益。
安 全 保 障
l信托期间,北京国投为项目公司绝对控股股东,参与公司经营决策
l信托到期时润丰公司原股东对北京国投所持股权进行溢价受让;
l北京国投对信托资金使用和销售回款帐户进行监管;
l按照项目销售或时间进度向信托专户存入保证金,保障信托资金偿还;
l中企联合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对股权转让的履约承担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保证。
推介缴款期
自2006年1月5日至2006年1月20日
信托计划终止
信托计划期满两年终止;
若本信托计划按照约定提前结束时,提前当年度的预期年收益率将为7.5%。
主要风险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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