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包头稀土高新区区间道路建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信托计划简介:
◇ 信托资金运用范围:以贷款方式运用于包头稀土高新区区间道路项目建设
◇ 信托计划规模:人民币6000万元;
◇ 信托计划期限:三年期,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
◇ 信托计划发行期:2006年6月8日至2006年7月8日;
◇ 预计年收益率:5.5%;
◇ 信托收益及本金的返还:信托计划成立每整年分配一次信托收益,受益人持《信托资金缴款收据》及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兑付信托收益,信托计划到期,信托资金一次性支付给受益人;
◇加入方式:委托人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到指定网点缴款,办理购买手续。
◇ 代理资金收付机构:建行包头分行、农行包头分行各营业网点。
☆ 信托计划认购流程
填写《信托产品认购单》;
缴款;签署《信托计划风险申明书》;
领取《信托资金缴款收据》;
到指定地点签订《集合资金信托合同》。
☆ 产品特点
高收益:本信托计划预计年收益率为三年期5.5%。信托计划期限内,人民银行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上浮时,本信托计划预计收益率等额上浮。
低风险:本信托贷款项目抵押充分。贷款单位用399.21亩商业用地作抵押,抵押物评估价值为1.52亿元,具有升值趋势,变现能力较强,抵押物风险较低。
可转让:信托计划期满一年经受托人审核并登记后,可办理继承和转让。
暂不纳税:受益人的信托收益暂不需交纳所得税,待税法明确后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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