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建行北京房地产信贷部了解到,从5月份起,入驻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的企业,可以申请建行北京分行发放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标准厂房抵押贷
款”。
建行北京分行房地产信贷部的副总经理种国锋告诉记者,他们推出的这次新的
贷款业务是专门向入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企业发放的,专项用于购买区内标准
厂房的贷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必须经国家或北京市政府认定,贷款购买的标准
厂房可以用于:
1.企业一般生产和经营管理;
2.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
3.高新技术产品的生产。
种副总经理介绍说,标准厂房贷款额度控制在所购标准厂房评估值的70%以内,
目前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标准厂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执行相应的企
业贷款利率,贷款利率随人民银行利率调整而调整,采取抵押加第三方连带责任保
证的担保形式。
标准厂房贷款分为月均还本和等比递增还本两种还本方式。月均还本是指:借
款人每月偿还等额的贷款本金,按季结息。等比递增还本是指:借款人每月偿还一
次贷款本金,偿还的本金按照一定比例递增,按季结息。月均还本和等比递增还本
由企业申请贷款时,根据企业经营现状和发展趋势向贷款银行申请,经银企双方协
商一致后,每月应还本金在借款合同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