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首次公布两个监督电话67624636、67628638
■系列房贷政策延续到年底
记者日前从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单笔个人公积金房贷最高贷款额39万元的政策将从原定的今年6月30日延长执行到今年年底,截止时间为2000年12月31日。
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处长杨学锋向记者介绍说,与最高贷款额39万元一起延续到今年年底的个人公积金房贷政策还有:1、在确保还款的前提下,适当降低个人购房首付款比例,最低不得低于购房款的10%;2、各经办机构不得拒绝发放30年(含)以内任何期限档次的个人贷款;3、我市各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接到个人贷款申请后,凡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有关手续,分中心不得拖延发放或拒绝办理有关手续;4、为满足个人贷款需求,在分中心办理个人贷款有困难,可转至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归集部或归集二部办理,全市凡已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无论是否在归集部、归集二部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后,均可在归集部、归集二部申请个人贷款。
杨学锋处长说,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日前决定,为提高个人房贷的服务效率,改进服务态度,接受社会监督,将向社会陆续公布办理个人贷款分中心直属归集部门的业务电话,同时公布中心的个人贷款业务的监督电话。在个人贷款工作中故意推诿、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人,经查实的,中心将责成有关分中心及时处理。
据了解,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首次向社会公布了住房公积金个人房贷服务的举报监督电话:67624636。
■公积金个人房贷大部分支持的是经济适用房
到今年1至5月份,中心共发放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6207笔,金额11.21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笔数增加了3976笔,是去年同期的294%。
从最新的今年1至5月份的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个人房贷不完全统计表中可以看出,目前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房贷大部分支持的是经济适用房,申请的贷款额占房价款的比例依次为:50—70%、70—90%、30—50%、30%以下等。在贷款期限中,依次为11—20年、6—10年、1—5年、21年以上等。
据了解,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计划今年发放个人房贷28.5亿元,而且,今年还实行了新的一本制贷款合同,简化了公积金个人房贷的手续。另外,今年还取消了经济适用房的审核评估,对住房财产险实行了自愿购买政策,至今年年底之前,尚有许多余量可供北京市民申办个人房贷。
■公积金的归集力度将加大
市房改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今年下半年将加大我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力度,督促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尽快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督促已经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及时、足额交存住房公积金。据了解,截至2000年5月,我市共有14228个单位、235.8万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占地方职工人数的84.2%,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21.04亿元,余额96.39亿元。但是,目前我市尚有部分职工未建立住房公积金,而且部分已经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不能按时、足额交存住房公积金。因此要加强监督、保证职工的合法权益。
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今年下半年将加大各单位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的督促工作,并且也加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市中心首次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67628638,对分中心不按《住房资金管理条例》办事或服务态度不好,市中心将严肃进行处理。同时,对不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也要按《条例》规定处理。
■文/本报记者 徐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