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继续推进治理整顿和土地市场建设
2004年国土部将把集中解决领导干部违法批地和违法违规出让土地问题、解决征地中损害农民利益问题和加强开发区用地管理,作为深化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重点。国土部负责人表示,要抓住治理整顿的机遇,乘势而上,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切实改变一些地方无视国土资源管理、无视规划、无视法律程序、无视规章制度的状况。治理整顿验收不合格
的,要停止新的用地报批。全面落实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进一步规范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行为。严把土地登记关口,严禁通过土地登记使非法用地合法化。加强出让收益管理,加强二级市场规则的研究制定和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大对国土资源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力度。
4.改革征地制度,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
从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出发,传统的征地制度需要改变,其主要内容和精神有:依法加强征地管理;征用土地必须尊重和保障农民的权益;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及时给予农民合理补偿,及时落实安置政策措施;建立征地价格听证制度;严防发生突击征地、盲目圈占土地现象;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途管制;积极探索建立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
5.国土资源管理体系实行垂直管理
长期以来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采用五级审批办法,各省国土部门只管业务不管人事。国土资源管理执法监督难,一些职能未能落实和转变到位。一些地方国土资源管理松弛、执法不严,甚至为不法分子大开方便之门,成为影响国土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的主要障碍因素。今后这种状况将发生改变,为进一步加强国家对国土资源的宏观调控,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省级人民政府对国土资源管理的责任,中央已经决定,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实行省以下土地垂直管理体制。国土资源部门的领导干部由地方党委管理为主改为由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管理为主。
6.启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在全国14个地市、12个县调研和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启动第三轮全国土地规划工作。这是继1987年及1997年之后的第三轮全国土地总体规划工作。新一轮全国土地总体规划将修编至2020年的土地规划,重点将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要符合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二是对超规模开发进行压缩和控制。规划的关键是研究如何处理社会经济发展和土地保护的关系。新一轮规划后政府对各地方超指标开发用地的惩处力度将会加大,在规划许可上实行更加严格的制度。
7.建立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
为建立土地市场运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市场宏观调控,公开土地市场信息,完善土地市场服务,国土资源部将建立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和监测系统。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由土地供应情况和地价走势两部分内容组成。2004年3月1日前,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重点城市及有条件的市、县开始运行。到2004年6月底,全国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要全面运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
(作者 曲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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