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建设部调研报告建议:逐步实现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并轨,形成“租售并举、以租为主”的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覆盖20%的低收入群体。有关人士坦言,长期产权持有制度是未来经济适用房政策最大的难点,建立长期持有机制的关键在于发展相关的证券产品,鼓励各类基金投资经营经济适用房出租业务。
租售并举、以租为主—
经济适用房政策“变脸”进入倒计时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洪波
随着“5年上市限制”条款解冻期的来临,一批经济适用房原业主开始转手获利,甚至暴利;但现在,这一被各界认为“不公”的现象可能将被遏制—随着建设部一项专题调研和调研报告的完成,目前饱受争议的经济适用房政策将进行新的调整和进一步完善;其中,“租售并举、以租为主”,以及政府回购等可能成为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
北京已明确“回购”
“幸亏早了一步,否则正赶上政策出台,我的房子可能就卖不了了。” 曾经在回龙观拥有一套经济适用房、现刚转成商品房卖出的刘先生对记者说。
刘先生所说的“政策”,是指在9月的最后一天,北京市公布的《北京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年)》(公示稿),和以前的政策相比,该规划在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整体趋势下,明确提出了经济适用房转轨采用“内循环”回购的策略,租售并举、全程监管。
无独有偶。在此之前,江苏省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中就明确提出,要对经济适用房实行租售并举模式: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建设出租的经济适用房,对达到规定限制年限而上市交易的经济适用房,各地政府将可以回购,用以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出租。
记者从建设部房地产业司内部人士口中了解到,建设部7-9月全面开展了住房、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市场专题研究工作,形成了19个子报告和一个总报告,近日将汇总形成的调研总报告《关于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制度的研究报告》(下称“调研总报告”)和《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上报国务院。
建设部调研报告建议:
“以租为主”、“共有产权”
在上述两份文本中,有关经济适用住房的一个鲜明的政策建议就是:逐步实现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并轨,形成“租售并举、以租为主”的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覆盖约占20%人口的低收入群体。将政府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中的投入确定相应的产权份额,和购房人共有产权,购房人在经济状况好转不符合保障条件时,应当购回政府持有的产权,或者由政府收购其拥有的产权份额,实现保障资金的良性循环。
在饱受争议的经济适用房政策的转轨进入倒计时之时,这一报告的出现,表明以前有关经济适用房将“以租赁为方向”的传言进一步明朗化。
经济适用房的政策之变或将正式开始。
现有政策为何需要调整
在业内人士看来,现在的经济适用房已经成为很多有钱人的投资热点—开宝马、奔驰等豪华车的人在经济适用房小区内随处可见,“230平方米、6个电视、7台空调”的不合理现象客观存在;随着“5年上市限制”的到期,原业主以此获取暴利的现象越来越多。
专家认为,有关经济适用房的政策转向已经成为必然,出台相关政策已经是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