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集资建房者拿地成功后,在全国引起了轰动,最近杭州的一些网站论坛上也涌现不少集资建房的帖子。对此事一直保持沉默的温州市有关部门终于也开口说话了。
“我们认为那根本不是集资建房,而是房产开发。”温州市房管局局长胡立同在电话里向记者说道。同时,他也明显表示出了对集资建房的反对态度,“(温州集资建房)有一些做法是违规的,有些地方是涉嫌欺诈的。”这是温州市有关部门第一次就集资建房一事对媒体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同时,他个人认为,集资建房允诺的房价将很难最终实现。
在此之前,温州市有关部门就此事始终没有什么表态,温州市房管局的人士曾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说道:“我们不能够支持,因为这个口子一开大家全都去搞集资建房,这样面临的风险太大;而如果反对,现在全国媒体又是一片支持的声音,会搞得我们很被动。”
之所以现在态度明确,是因为前一段时间,建设部已经要求温州市就此次集资建房一事进行调查,温州市为此做了详细的调查,已经把一份关于集资建房的调查报告转送给了建设部。“我们实事求是,把一些情况反映到中央。”胡立同这样说道。
温州市作出判断的依据,是建设部的《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文件(建住房[2006]196号)。该文件规定,集资合作建房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的审核等要严格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执行。建成的住房不得在经审核的供应对象之外销售。
“集资建房要严格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执行,经济适用房要对供应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必须是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我们调查此次温州集资建房的这260个人里面,大部分人不符合这样的条件,在集资的时候没有公示,拿地的时候也没有向国土资源局说明。”胡立同表示。
如此一来,温州的集资建房模式,由于无法回避政策“铁规”,而面临“名不正言不顺”的情况。集资建房的主要负责人赵智强在听到有关消息后第一反应就是:“这不能用经济适用房的有关规定去套的,因为我们这块土地不是划拨的,而是在土地市场拍下来的。”
目前,温州集资建房正在按照正常的房开程序进行中,根据赵智强的说法,在这几天,7000万的土地款已经筹集到位,而在本月的15日前他们会把土地款交上去。
胡立同表示,到目前为止,温州市政府还不会对此事禁止,温州集资建房者最为担心的事情还没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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